
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流程图
来源:河北省医疗保障局
日期:2019-11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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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检查类
职权名称:对医疗保障领域行为的检查
承办单位:基金监管处
医药价格招标和采购处
服务电话:0311-66906580
0311-66906571
监督电话:0311-66906505
行政强制类
职权名称: 先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
注:情况紧急,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(查封)的,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,向局负责同志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。
承办单位:基金监管处
服务电话:0311-66906580
监督电话:0311-66906505
行政处罚类
职权名称:对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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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单位:基金监管处
服务电话:0311-66906580
监督电话:0311-66906505